(7-12)作者:番石榴(14/15)

带走。”

福金福银得了令,立马上前把往外拖。

“十九姑姑!”李清月想去救她,却被不知从哪飞来的石打到膝盖,扑倒在地上。

李时宜被拖进了室。所谓的室,便是惩戒犯罪的宫的地方。室规矩严苛,刑罚残忍,进了室便很难再出来。

宫进室便要先受二十下杀威,根据罪犯的罪的轻重来决定刑具。比如李璇玑当初室的罪名仅是一个“御前失仪。”,因此她所受的刑具是小指粗的竹棍,算是比较轻的刑罚。而李时宜的罪名是“不敬天子,抗拒刑罚,屡教不改”,那便是三项罪名,所受的刑具便是铁棍。

怕受刑者躲避刑罚或是咬舌自尽,受刑者须被绑在刑凳上,里被塞一个布团顶到喉咙。

李时宜未着一缕地趴在刑凳上,在她的身后太监举起铁棍一下一下打在浑圆的雪上。铁棍将打出了血,表皮崩开,内里的露了出来,皮血流,血模糊,可她却像感受不到痛似的,失神地望着面前漆黑的墙壁。

若宫中有一处是李时宜一辈子都不愿意涉足的地方,那便是室。

李时宜的生母何贵来自江南,因而李时宜便一直以江南自居。何贵容貌出众,歌舞双绝,进宫不久便得了宠,一年后,生下了李时宜。由于生下的是没有用的儿,再加上后宫美众多,没过多久,周废帝便忘记了何贵这个。直到她十岁那年,她的母亲因为一舞复了宠,又因一幅画被打室,最终死于那一年的冬天。

进室的第一晚,为了让罪认识到自己的罪行,罪不可休息、睡眠和进食。李时宜换上了一件囚衣,遮盖住了满是血的部,裙摆未及膝盖,露出白皙修长的小腿,双脚并拢,不可动,也不可弯曲,若有违背,藤条便狠狠地抽在雪白的小腿肚上。

李时宜站在有她腰腹高的书案旁,握住毛笔抄写墙壁上刻有的宫规,画出一个接一个的鬼画符。因她时常动,挨了不知道多少下藤条,小腿上层层叠叠的伤痕密密麻麻,已无处落鞭,甚至有几处已皮流血,她却还是不停地晃动双腿,渴望藤条不间断地落下,用疼痛打散她对室的恐惧。

忽然,身后的抽打停下来。

啪,手中的毛笔滑落到书案上,咕噜咕噜了几圈。

骤然之间,巨大的恐惧侵袭了她的身体,从到脚,仿佛如坠地窖般冰冷彻骨。母亲逝去的画面在她脑海中浮现,她如被掐住了喉咙一般,无法喘息,几欲晕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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